一般來說,婆婆都會照顧兒媳婦坐月子,如果實在有心無力,那就出錢。當時我照顧女兒坐月子了,但給了兒媳婦2萬元。
倒也不是我偏愛女兒,而是兒媳婦非要去月子中心,然後讓她娘家媽媽來照顧她。所以我就給了2萬元,去照顧女兒坐月子了,但我三天兩頭,也去月子中心看過兒媳婦。
我認為我沒有什麼地方不到位,不都是順著兒媳婦的意思嗎?總不能她不願意我照顧坐月子,我只能在家歇著,也不能去照顧我女兒坐月子?但兒媳婦好像就是這麼認為的,不過因為當時沒有大吵大鬧,我也沒往心裡去。
加上後來,兒子和兒媳婦跟我就是隔壁小區,距離近,我幫襯也多,所以這件事情就翻篇了。 誰能想到,兒媳婦類似的不滿,在我孫女和外孫女的生日聚餐上,再次爆發。兩個孩子同一天生日,原本說去酒店過生日。
我一輩子節省慣了,覺得酒店飯菜除了好看,也就只剩下貴了,一點都不實惠。還不如在家買菜做飯,同樣的錢,估計硬菜能多好幾個。兒子和女兒同意了,我也早早開始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