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玲一直以為,婆婆的偏心是因為弟弟是家裡年齡小的,這才讓婆婆趙玉鳳一直疼愛有加,可等弟媳婦娶進門,她才明白,原來真的是愛屋及烏。
林玲剛進門那會兒,婆婆就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,將家裡洗衣做飯、打掃衛生這一系列的事情都交給林玲打理,她則提了一個小馬扎跑到小區門口那個小廣場上,看老頭老太太跳廣場舞。
林玲雖不是什麼千金小姐,但也是在父母百般疼愛中長大的,她在結婚之前對家務是一竅不通,結婚以後,婆婆陡然將家務活一股腦都交給她,她還要上班。
剛結婚那幾年,她過的日子真是一把辛酸淚。
兒子出生後,婆婆根本就沒有看孩子的打算,她只能辭職在家專心看孩子。
當家庭主婦以後,李玲的日子就更不好過了,她就是買一瓶40塊錢的化妝品都會被婆婆數落。
婆婆總會找各種理由給林玲的丈夫蘇建華告狀,以至於到孩子三歲的時候,林玲在送兒子上幼兒園後,頭也不回的就去上班了。
因為,她有理由相信,如果她再不去上班,在婆婆的鼓動下,只怕她這場婚姻就該換證了。
弟媳婦是在林玲重新上班的第二年,娶進門的。
林玲以為,等弟媳婦進門,她的家務活就能被分出去一些,這樣她多少也輕鬆一些。
但很快,她發現,是自己想多了,弟媳婦沒有分擔半分的家務,相反,林玲在家裡又多出了一個需要伺候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