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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讀:老婆突然我把叫去她家吃飯,告訴我他們決定要我把房子過戶給小舅子結婚,對於這個拎不清關係的女人,和這一下吸血鬼,我決定離婚了。
在原則上女婿是沒有任何義務贍養岳父母,更沒有義務幫扶小舅子,人是有感情的,有的時候身邊人要求幫忙,也會看在親戚的情分給予幫助。俗話說得好:「在親情面前,有些求助,能幫是情分,不幫是本分」誰也不能強制要求別幫忙。
本期案例敘述人:汪先生
俗話說:家醜不可外揚,可有些事情是說出來不行的。我認為這樣的例子,可以給大家一些警醒,甚至可以挽救一些婚姻。接下來我敘述我的經歷,大家看完給我評評理,我這麼做有錯嗎?
上個月去岳父家吃飯的時候後,岳父嘴裡嘮叨不停,說小舅子準備要結婚了。我知道岳父在我面前嘮叨,想要我資助小舅子,和小舅子結婚跟我有什麼關係?我作為姐夫最多能給他包一個大紅包,其他的我也幫不了。
前段時間就聽妻子說,她爸想買個車給弟弟結婚,還差點錢,我不作聲。我知道她們的意圖,可我生活也不好,一個打工人,自己都沒買得起車,怎麼幫小舅子?再說他結婚又不是我結婚,這樣的事情是岳父母自己好辦的,沒有能力可以簡單點,可把我拉上就不對了,我沒有義務資助小舅子。所以對於岳父的嘮叨,我選擇不出聲,因為我沒有那個錢,有我也不會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