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我就知道我媽不疼我。我也曾經去親近她,被我弟弟推到一邊,我媽看著無動於衷從那時候起我就知道,我的父母對我而言就是擺設。
王哥讀到初中畢業就跟著別人南下打工,直到他掙錢了父母才開始多了一些關心,讓我把錢交給他們,說是給我存錢蓋房子娶媳婦。三年後我提出要蓋房子他們說就只有兩萬塊錢。這三年我每個月給他們四千塊錢三年差不多有十二萬多,我媽說根本就沒有這麼多,又哭訴他們多不容易,家裡的莊稼不掙錢反而倒貼錢,肉菜什麼都貴。總而言之沒有錢。
王哥沒辦法,只能一邊上班一邊攢錢加上硬著頭皮和父母吵架換來了五萬,才終於在二十五歲那年蓋了房子娶了媳婦。
我比我弟早結婚二年,第一年我兒子出生月子都是我丈母娘伺候的,第三年閨女出生我弟弟結婚弟媳婦懷孕。我媽不顧及我們家,直接說她要伺候懷孕的老二家,我們家讓我看著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