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幾天,我們休息的時候,婆婆就領著跳舞的老頭上門了。 他比我婆婆大五歲,姓陳,我們叫他陳伯。 陳伯老婆很早就和他離了婚,嫁人後又生了孩子,他後來也找過老伴,但是他生病時,人家就走了。 他和前妻只養了一個女兒,嫁本市一戶人家,生了兩個孩子。
陳伯住在多年前建的小平房裡,婆婆嫌棄不想去住,她和老公商量:「要不讓你陳伯住咱們家吧,不就多雙筷子嗎?我讓他出點生活費。」 我老公非常生氣,說不行,你要找伴我不反對已經是極限,還住進我家,想都不要想。
婆婆就哭得稀里嘩啦的,一邊哭一邊抱怨自己命不好。 我關門進房間,塞上耳機,我的世界清靜了。 不一會老公也進來了,他鐵青著臉,嗡聲嗡氣不知在念啥。
自從不讓婆婆帶陳伯回家住,婆婆每天都是陰沉著臉,飯菜不是咸了就是忘了放鹽。 她就像熱戀中的姑娘,天天魂不守舍的。 儘管她常常找老公吵,想要帶陳伯回家一起住,但是老公就是不同意。
也許你覺得奇怪,她為啥不要經過我同意,那是因為我是個隨性的人,在這家裡,老公把他發的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交給我就可以了,我再拿3000元給婆婆買菜,別的就當甩手掌柜,我老公說啥就是啥,才懶得多管閒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