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套房子地段好,還是學區房,定價也高一點,足足花了我八十萬才拿下。 有了房,自然也要有輛代步車才好。
於是我又花了三十多萬,給弟弟買了一輛車,就當是祝賀他新婚的禮物好了。 把禮物轉交給弟弟後,他整個人都樂得一蹦三尺高。 看見他臉上激動的笑容,我也覺得心裡暖暖的。
之後,弟弟的婚禮也如期進行了,女方本來在婚事上還是有點猶豫的,但看到房車以後,就立馬改口答應了。 婚禮結束的那一刻,我也如釋重負,覺得總算是完成了一件大事。 弟弟成家立業後,我要操的心也會少了許多。
可誰知,就因為這個,弟媳開始鬧起了離婚。 按理說,新婚夫妻總是甜蜜的,然而結婚的第二天,弟弟弟媳就鬧到了我面前來。 兩個人都是氣呼呼的,誰也不理誰,看上去反倒是像一對仇人。
我簡直摸不著頭腦,夫妻嘛,都是床頭吵架床尾和的,他倆這是怎麼了? 弟弟率先開口抱怨道:「姐,你來評評理,我們這才結婚第二天,她就要跟我離婚,這說出去不是讓人笑話嗎?」
我還沒說話呢,弟媳就跟個炮仗似的炸開了:「還不是你自己做人不地道?這房子車子是你的嗎,你就在我爸媽面前吹牛,還不是你姐給你買的!
反正我現在就一個訴求,這房子上必須加上我的名字,否則咱們乾脆就別過了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