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子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,新房也可以搬進去了,李慧長舒了一口氣,終於可以脫離苦海,從此踏上幸福之路。然而幸福日子還沒過多久,李慧就遇到了難題。原來李慧的小叔子已經工作了兩年,而且也到了結婚的年齡,女方要求必須買房,可公婆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,所以就打起了陪嫁款的主意。
那天丈夫主動提起了此事,他說道:「結了婚咱們就是一家人,我弟買房還差20萬,你把陪嫁款給他吧。」聽到丈夫這般說,李慧雖有不舍,可畢竟是一家人,再說自己最近幾年也不急需用錢,借給小叔子也沒什麼不可以,但是出於多方面考慮,李慧還是提了一個條件。
她對著丈夫說道:「我可以把陪嫁款拿出來,不過你必須讓他給寫個借條,以防萬一。」聽到這話,丈夫立馬變了臉色,有些生氣地說道:「你這是什麼話,都是一家人,這種話怎麼說得出來。」見丈夫不肯,李慧自然也不同意,兩人立馬爭吵了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