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此以後,我就一直在農村。老公每個月回來一次,看看我和孩子,把掙的錢給我。老公還有個弟弟,之前一直在外面混日子,吊兒郎當,到了要結婚的年齡,公婆在家給介紹了個對象,人家開口就要十五萬的彩禮。
老公把家裡的六七萬元全要走了,還以自己的名義在外面借了十萬元,最後總算是給小叔子娶了媳婦。 小叔子結婚後,老公不再把工資交給我,他全部用來還債。我不明白小叔子結婚,為什麼搞得我們背了一身債。我跟老公交涉,這錢我們不能還,叫公婆和小叔子去還,可老公卻覺得這是他的責任,不該推給別人。
從這個時候開始,我對老公有了新的認識,我對他越來越失望。即使我和孩子吃的再差,他也不心疼,嘴上說的天花亂墜,把錢還清了我們就可以過上好日子了。
可哪知,還完了債,還有更大的窟窿,我徹底傻眼。婆婆生病花了好幾萬,全是老公出,他說他弟弟條件不好,應該體諒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