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程的時候,我們夫妻倆有些心事重重,到家後親戚們都關心我們事情談得如何。我們笑著說一切順利。 晚上我們仔細盤算了一下,這幾年我們夫妻倆每年大概五六萬的總收入,除去家裡的日常開銷,這些年精打細算的也只存下12萬。
這錢到時候還得買金器,辦酒席,還有改口費,下車禮,七七八八加彩禮一起,我們估計還差十五六萬。 丈夫咬咬牙說:「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了,沒錢借錢我們也得把孩子的事給辦好。」
就這樣我們東家借一點,西家借一些,湊夠了數。 兒子的婚禮在老家辦的,婚禮辦的還算熱鬧。婚後第四天小兩口就去上班了,家裡熱鬧過後回歸了平日裡的安靜。
丈夫在飯桌上抿了一口小酒對我說:「借親戚們的這些錢,我們先把年紀大的親戚們的錢先還,他們年紀大,身體沒年輕人好。這錢得先還他們。我算了一下,只要我們不生病,你在家種點田賣點稻子做我們生活開銷。
我跟著他們去蓋瓦,如果行情好,天氣允許,除去人情往來一年下來我們應該還能攢下3-4萬,這些債有個四五年我們也就能還清了。」聽了老公的話,我抿嘴笑了笑不發話。
兒子結婚的第二年年底,兒媳婦懷孕了,兒子高興地打電話給我,讓我過去照顧兒媳婦。 作為婆婆,照顧兒媳婦,那是應該的。只是我去照顧兒媳婦後,家裡少了一個人的收入,我們的還債之路又變長了。
這幾年我跟著兒子他們一起,在兒子這帶孫子,給兒子他們做飯,洗衣服,打掃衛生。老公在家有活干就跟著去外面蓋瓦,沒活的時候,就在家裡種點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