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截了當,提出了自己的想法,問我能不能接受。親家說自己只有一個女兒,彩禮可以不要,還會給陪嫁,權當婚後兩個人生活的啟動資金。婚房也可以準備好,以後在經濟上有難處,也會盡心幫襯。但條件是以後兩個人的孩子,隨母姓。
我其實也不怎麼開心,知道如果我答應了,那麼等於是我這邊到了兒子這一輩,就沒人了。 但我能怎麼辦?小情侶感情這麼好,我兒子自己無所謂,反正是自己的孩子,所以他肯定希望我能答應,這樣就能儘快結婚。
我自己沒本事,難道還要為了面子,讓兒子的婚事泡湯。我思前想後,答應了。而且親家也給足了我面子,除了孩子的姓氏,戶口還是我家的,婚嫁流程也算是我這邊娶兒媳婦。
我知足了,真的,要是對方要求我兒子當上門女婿,只要我兒子願意,我也是沒辦法的,誰讓我沒本事。本以為這件事情,這麼定下來之後,就不會出啥麼蛾子了。
但沒想到,我爸媽不肯,找上門罵我。我就奇了怪了,我親家也說,只要我們能首付買婚房,給彩禮,辦婚禮,那就當他沒提過這個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