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媽,您在我姐這住得挺好,我們家那兩間房子都閑多少年了,怪可惜的,眼看你大孫子要娶媳婦,沒有婚房。
人家女方不答應,要不商量商量,把房子交給我處理,就算幫你孫子結婚了。」 關於這兩間房子,我早有安排,之前和女兒女婿講過。
現在兒子巴巴地湊過來,正好人齊了,我便當面說出自己的決定:市中心那間毛坯房留給女兒,兩房的老房子留給孫子。 話音剛落,媳婦就一副委屈樣。
我沒理她,回身進屋拿出老房子的房產證,對孫子說:「小旭呀,這是我們家的老房子,本來就打算留給你的,現在正好派上用場,你拿去換錢或是怎樣,都任憑你處置,起碼頭期款應該不成問題,奶奶只能幫到這了。」
我心想,媳婦若不是有求於我,恐怕早就開罵了,果不其然,媳婦笑得很勉強:「哎喲,我的親媽,你孫子還沒錢結婚,哪有把房產留給女兒的。」
說著竟一把挽住我的胳膊,看似親密地和我說:「媽,您是不知道,現在的女孩可能算計了,要男方買房,還得寫她名字,萬一兩人鬧掰可就虧了。
不如您多支持一下,讓我們全額買間房,這樣就是小旭的婚前財產,就當您給孫子一道保障,再給我一次孝敬您的機會,這樣不好嗎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