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峰:我們家的條件你又不是不知道,就是個普通家庭,周圍的結婚也就是十幾萬彩禮,你們家一下就要26萬,少一分都不行。
我說咱們兩既然以後要成為一家人了,就不要相互為難,讓你替我說點情,讓你爸媽降點彩禮,可你就是不願意。
當初說好26萬彩禮,會回10萬塊錢回來。可如今又是什麼都沒有。 為了我結婚,我母親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積蓄,又東奔西跑把所有能借的錢都借遍了。
本來是說好,等你們家回10萬彩禮以後,我們能先減輕一點負擔,先還給親朋好友,但如今你們家反悔了。
因此我媽才不得已,要收拾好東西出遠門,以後我們母子倆共同還債。 阿峰說這句話時,語氣很不好,讓我感到很不高興。 為此,還和阿峰鬧了點矛盾。
婆婆知道了,馬上過來給我道歉。 婆婆說:娜娜啊,實在對不住啊,你剛結婚,按理說,我應該在家的,給你們做做飯,洗洗衣服才是對的。
可婆婆也是沒有辦法,前些日子,為了湊彩禮給你爸媽,我是跑斷了腿啊,對於一些親戚,我是拍著胸脯和他們說,兩個月之內會還給他們大部分。
畢竟當初你們家也說了,會回10萬塊錢禮的嘛,但現在也不知道你爸媽是什麼情況,所以沒有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