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當時的我,還沒有男朋友,正在應付各種各樣的相親。 姑姑對我媽說:「看看陳彩霞多幸福,老公對她好,公婆也疼愛她,連生個孩子都有那麼多獎勵。
這就是命啊,你家陳彩雲就差那麼一點點,否則怎麼就差了這麼一些福氣。」 媽媽則回答:「說這些有什麼用呢?
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姻緣。陳彩霞過得好,我家陳彩雲只會誠心祝福她,不會羨慕。」 堂妹的兒子滿一歲半的時候,我通過相親認識了現在的丈夫。
他和我同齡,在事業單位工作,長相普通,不算特別帥氣,話不多,性情溫和,顯然是個老實可靠的人。 我們相處了半年,感覺合適,於是見了雙方父母,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。
婚房是他家準備的,還買了一輛新車,給了我家12.8萬的彩禮。而我媽媽又把這份彩禮轉贈給了我,另外再額外給了20萬現金作為陪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