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我一共吃了三家酒席,送的禮金雖然都不算大,但每家兩百也是不小的數目了,六百塊錢我得上四天班才能掙到呢!
這還是比較小的禮,如果遇見關係比較親近的辦酒,那可不是兩百塊錢能夠解決的了。
今天晚上,我老公回來就告知我,下個星期的元旦節可能會有七八家的酒席,讓我先提前給他一點錢,有些酒席可能去不了,得提前託人去送禮。 我問他有那些酒席,都以什麼名義辦的?
他說:「還能是什麼名義呢?有兩家是兒子結婚酒席,一家是嫁女兒,其他的要麼是過壽辦酒,要麼就是滿月搬家酒,甚至還有一家是什麼遷墳酒」。
我對辦酒席本來就很牴觸,一聽到這些莫名其妙的酒席,我就很火大,直言道:「除了結婚嫁姑娘那三家可以去,其他的都不去,我們辛辛苦苦賺點錢不容易,這樣輕飄飄送出去,誰記得你是誰?」
我老公有些為難地說道:「這些酒席追根問底都是親戚朋友,不去的話難免落別人口實」。 我說:「不僅今年不去,明年也不去,那些偏遠一點的親戚朋友,一概不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