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叔子上半年談了個女朋友,和以往沒多少時間就分手的戀愛不一樣,這次一直談到了年底,直接談婚論嫁了。
說起來這事,我和李理也是開心的,小叔子被婆婆寵壞了,書沒好好念,高中畢業後也沒好好學門技術,天天到處瞎折騰,談了不下十幾個女朋友,一個都沒成的。
二十好幾了,還指望自己媽媽和哥哥養(婚後李理其實也偷偷的給他弟弟錢,因為不算多,我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)。 這次要是能結婚成家了,說不定就有了責任感,能好好的為小家努力,我倆還商量著到時候包個大紅包。
不過小叔子女朋友的爸媽不滿意這門婚事,嫌棄小叔子家裡條件不怎麼樣,本人也沒個穩定的工作。經不住女兒一直鬧騰,最後倒是同意了,但是一定要有市區單獨的婚房,不和公婆同住,不然這婚事還是不能成。
婆婆雖說有點積蓄,也從我們這兒借著生活費和平常三天兩頭各種藉口要錢,但基本上也都被小兒子折騰花掉了。
現在手裡的錢估計最多也只能是辦個婚禮,勉強給個幾萬彩禮了,至於市區的婚房,那是不可能做到的。小叔子非她不娶,天天的鬧婆婆,婆婆又心疼這個兒子,可不就天天的愁眉苦臉了。
婆婆之前倒是也來我們這邊鬧過,讓我倆出錢給小叔子買婚房,但她心裡也清楚,我們也確實沒錢再買套房子,所以鬧了幾次也就不了了之了,我還以為這事會換個方式解決。
結果確實是換了方式,不要我們出錢給小叔子買婚房了,直接讓我們把我們的婚房和村裡的房子換。這不就解決問題了嗎,婆婆想的美滋滋的,可不就神清氣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