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當時聽了挺不高興的,我和婆婆彼此不熟,一結婚就要和她一起生活,我不願意。
劉寧單位給他分了房子,可是房子很小,我們三個人一個屋檐下生活,會發生一些什麼事情呢?
大姑姐似乎看出了我的焦慮之處,她把我拉到一旁說:「楊傑你放心,我們不會讓我媽和你一起生活的,我大哥家當時給我父親治病是有花費。
現在我大侄子要娶媳婦了,家裡條件本就不好,再多一個奶奶在,顯得家裡負擔更重。讓老媽名義上在你家養老,實際上,我們四姐妹會養她老的。」
我猶豫著沒有回答,另外的那三位姑姐也過來向我表達了同樣的意願,說她們四姐妹會輪流贍養我婆婆。 我默認了,沒有多說什麼。
我父母卻不太同意,說他家窮,我們結婚估計家裡拿不出一分錢,我家大嫂和二嫂都說我爸媽把我養大,供我上大學,精力財力都沒少費,我嫁給劉寧,是不是我家白給人家養大一個女兒。
我沒有動搖,感覺劉寧人品好,我們合得來,我不想放棄,我有信心,婚後我們一起努力,日子不會太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