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.
朋友說,喜歡一個人之前,她必須得先接觸和了解對方,讓自己從對方身上感受到那種明晃晃的好感,才能進一步確認是不是真的喜歡這個人。
而當她確認了這種好感,任由好感升級為喜歡,再無限沉浸於其中的時候,對方哪怕只是多看了她幾眼,或者多喊了幾聲她的名字,她都能在剎那間感受到如夏日烈陽般熾熱的愛意。
我問她怎樣確定這種「好感」?
她說就是跟這個人在一起的時候,你會很開心啊。只要這個人在你身邊,你就情不自禁地想靠近他,離他近一點,再近一點。
想拉他的手,把他的手貼在自己的手上,對比誰的手掌更大,掌心的溫度更高,更柔軟。邊對比,心裡還邊感嘆:「哇,他的手好寬好大,牽著好有安全感」。 悄悄把自己的手穿過他的手,兩隻手十指相扣時,一股電流沖向全身,對他的喜歡又多了幾分。
想捏他的臉頰,想描摹他的眉眼,想親吻他的雙唇。想像春天對櫻桃樹那般,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專屬印記。
這種好感,統稱為生理性喜歡。
所謂「生理性喜歡」,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本能反應,其中摻雜著對這個人的好奇、興趣和探知欲,是身體的原始慾望,也是情感的始發點。
當你對某個人產生了這種喜歡,你也許無法一下子描述出對他的感覺,說不清為什麼會喜歡他,可你的身體比你的意識更誠實,在你還沒脫口而出那些理由的時候,就已經憑著本能去接近他了。
就像看見小貓小狗,就忍不住湊近,伸手要摸摸它們一樣。這樣的本能反應,有時像咳嗽和貧窮,掩藏不住。有時又像某種病原體一般,肆意瘋長,無法自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