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其是我,在對待兒子這一問題上面,我真的可以說是,哪怕他要天上的星星,我都想方設法給他去摘。
因為,在我很小的時候,父母就離婚了,可以說,從小到大,我從來就沒有享受過父母對我的愛。
所以,有了兒子,我自然就想對他好點,不想讓他重走我以前的老路。
可反觀老伴,她並不想讓我對兒子太過於溺愛了。
她說,我們只要對兒子差不多就行了,要是對他太過於溺愛的話,這更多時候就是害人害己。
可我卻並沒有把她的話聽進去,而是依然我行我素,直到後來,我才發現,老伴的話,還是挺有道理的。 一晃二十多年時間過去了。
兒子也正式參加工作,可以自己掙錢了,平時兒子掙得錢,都是他自己花,我們倆可沒有花過他一分錢,幾年後,兒子要結婚了。
這時,像買婚房、掏彩禮、辦酒席等諸多事情,都需要用錢,而且,這筆錢並不是一筆小數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