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讓我幫他兒子還賭債,想得美,我當場就拒絕了。
大哥拿不到錢,把我罵了一頓,還罵我是絕戶,說我沒有兒子,有錢有什麼用,以後還是要他的兒子為我摔盆。
看著在我面前耍橫的大哥,我更煩他,直接把他趕了出去,到了晚上,母親又來找門,還沒進門就把我數落了一頓,無非就是做叔叔的既然有能力,為什麼就不能幫幫侄子,難道要眼睜睜看著侄子到處躲躲藏藏過一輩子?
雖然我很討厭這個侄子,但是,正如母親所說不管怎麼說他都是我的侄子,要是以前就算了,如今再不管他的話,心裡實在有點難安。
我答應母親要考慮幾天,第二天,兩個女兒都回來了,我知道她們肯定也是奔著拆遷款來的,這讓我心裡很不高興,原本已經做好了分配,不會少她們的。
果然,大女兒張口就問我借20萬(約90萬台幣),說他們打算在縣城開一家餐館,地段都想好了,裝修就能開業。
小女兒也幫大女兒開口,說這是真的,還說大姐本來打算去貸款的,只是貸款不是要利息嗎?
可我一個字都不相信,我不相信哪有這麼巧合的事情,大女兒分明就是找藉口來向我要錢。
我拒絕了,說錢已經借出去了,身上沒錢。
我的拒絕出乎了兩個女兒的意料,她們都不敢相信我會拒絕,一陣驚訝後,大女兒求我幫她想想辦法,還說以後會還我的。
可我還是狠心拒絕了,小女兒很氣憤,當場就和我吵了起來,說哪怕不肯借,也應該把屬於她們的那份先給她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