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不樂意了,「兒媳,你妹一家咋也搬咱家了?你妹是外人,再說咱家也住不下啊。」
劉玉說,「小叔子搬來,你說都是一家人,怎麼現在我妹搬過來你就說是外人呢?在我眼裡,小叔子還是外人呢,你也是外人呢。婆婆,這套房子是我的名字,也是我的婚前財產,我想讓誰住就讓誰住,我想賣就賣,誰也管不了。你明白嗎?」
婆婆無言以對。第二天,婆婆就讓小叔子搬走了。劉玉卻讓妹妹一家住了下來。劉玉的妹妹可沒有姐姐那樣的好脾氣,她有很多方法對付姐姐的婆婆。不到一個月時間,劉玉的婆婆就回老家了。
終於,劉玉和老公的生活又恢復了平靜。想必經過這件事以後,婆婆一定心中有數,不會再小看劉玉了,更加不敢動欺負劉玉的念頭了。
婆婆搬到劉玉家住,她就想當家作主,她就希望兒媳在她面前是乖乖聽話的。婆婆自認為,兒媳的房子就是兒子的,兒子的房子就是她的,而她的房子是可以讓小兒子隨時搬進來住的。若不是劉玉的一番話,想必婆婆真的會以為,房本上的名字是她的。如此沒有分寸的婆婆,劉玉是第一回見識。在劉玉妹妹的幫忙下,相信婆婆再也不敢造次了。對於劉玉夫妻來說,也是一件好事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