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媳婦懷孕生子後,我就住進兒子家,幫著他們帶孩子。只是我這麼一去之後,就儼然變成了兒子家的帶薪保姆。
生活費我掏,孫子的一應開銷我掏,甚至就連他們的車貸也得我時不時補貼。而我的退休金掏光了,老伴就拿他的退休金接上。
小孫子三歲了,兒媳婦又琢磨著,說要把現在的房子賣掉,再添點錢,換一套更寬敞的房子住。
兒媳婦說你們手頭有30萬,先拿出來給他們買房。我頓時就急了,我們手頭是攢了30萬,可那都是我們的養老錢,不能動。
見我不肯拿錢出來,兒媳婦又換了一種說法,說這30萬算她借的,以後慢慢還給我,保證不影響我的養老計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