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兒媳婦卻好言相勸,說媽,我這是跟你們表態呢,房產證寫上你的名字,你要是不好意思接受,那就幫忙拿退休金幫忙還我爸媽的30萬債吧,也算是你們出了一份力。
我沒想到,兒媳婦一開始要錢借錢不成,如今卻用上這樣迂迴的辦法算計我那點養老錢。
我不敢想像,要是30萬交出去,以後我們是不是就沒有了後路。我拒絕了,兒子也責怪我分得太清楚了,太自私,明明兒媳婦是為了全家人好,我卻沒有跟他們一條心,各種提防兒媳婦。
兒子數落的話一出口,我就愣住了。原來,竟然連我的親生兒子也是這樣看待我。我沒有猶豫,直接拒絕了房產證加名,也拒絕了拿30萬養老錢還兒媳婦娘家的錢。
我沒有停留,收拾行李,果斷逃回了老家。之後兒子兒媳婦跟我冷戰了大半年,不打電話不回來,我也沒有妥協。人嘛,總得有自知之明,才能讓自己的晚年安枕無憂。
大家說,我拒絕拿30萬退休金幫兒媳婦還債,真的自私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