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實說,我猶豫了。女兒每天晚上回家都會跟我說她在學校發生的事情,還會告訴我她有多喜歡現在的學校。
如果我為了自己和他離婚,我女兒怎麼辦?
我又忍了半年,每天都穿得花枝招展。別人都誇我找了個好老公,年輕有錢。
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過著什麼樣的生活。
我雖然嫁給了他,但他從來不碰我,而是讓我穿梭在他業務領域的所有老闆身邊。我連女主都不如。
我就這樣忍著,直到女兒小學畢業後,我再次向她提出離婚。現在女兒大了,我也快四十了,別人也看不起我了。
這一次他終於放開了我。我如風塵中的女子,至此落幕。
而我所做的這些事情也被周圍的人知道了,他們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。
寫在最後:婚姻不是兒戲,一開始就直接拒絕,這種事還會有第二次的。
不管是為了誰,都不應該放棄自己的尊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