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所有的喜歡,都會大張旗鼓。
朋友在二十多歲的時候喜歡過一個人,每天都會點開兩個人的聊天記錄,從頭到尾復盤一遍;對方發來消息就開心,一句話能反反覆復看很多遍;也翻爛了對方的朋友圈,記住了對方所有的喜好。
但她就是不敢表白,一邊琢磨對方的每一句話是否有隱藏的深意,一邊又在告訴自己不要自作多情。
好像很多人都是如此,因為真的動了心,反而患得患失不敢靠近。
一直到很多年過去,她在收拾曾經的舊物時,才發現對方曾送給她的玩具熊里,竟然有一個小音響,音響重複播放「愛過你這件事,是我最幸運的事……」
朋友拿著玩具熊,質問對方為什麼不早說,對方笑了笑說道:「這不也算意外的驚喜。」
不可否認,這是一個幸福的結局,兩個人兜兜轉轉,仍舊相擁,曾經暗戳戳地心動,也不再需要隱藏。
事後朋友告訴我,她一直以為表白是把愛意說出口,但其實不是,凡是能證明自己心意的事,都算是表白的一種。
仔細想想,確實如此。
膩歪的情話大多不會說在追求時,想要確定一個人的心意,需要更認真去觀察對方的行為。
就像感情里,能給你這些的人,即便沒有說過愛你,但早就對你「表白」過了。
01. 給你十足的「偏愛」
被偏愛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呢?
大概就是,你在對方身邊,突然擁有了很多「特權」,那個人不願意為別人做的事,卻會每次為你做,而且只為你做。
之前在公司遇見過一對類似的情侶,從兩個人剛有愛情的苗頭時,所有人都發現了他們的不同。
男生給公司的人買水喝,卻會特意給女生點一杯奶茶。
部門聚餐時,所有人都在喝酒,可男生卻只為自己喜歡的人擋酒。
每當這種偏愛存在時,身邊的人都會起鬨,但男生只是笑笑不解釋,女生羞紅臉不開口。
果然沒多久,兩個人確定了戀愛關係。
因為這件事,想起在書上看過的一段話:
「世人要的從來都不是愛,而是偏愛,世界上那麼多的刻薄公允,我們才更希望尋得那一個例外。」
魯迅和許廣平戀愛後,為了給足許廣平安全感,會寫信告訴對方自己每天做了什麼,見了幾個人,幾男幾女。
為了讓對方更安心,魯迅還會在文後認真寫道:「我決定目不斜視,而且將來永遠如此。」
錢鍾書和楊絳異地戀一段時間後,再見面時錢鍾書對楊絳說:「從此以後,咱們倆只有生離,沒有死別。」
當偏愛被放到最大,愛意就算沒有說出口,一樁樁小事也已經道明心意。
畢竟所謂「偏愛」,本質就是一種「堅定地選擇」。
在你感覺到對方總能照顧到你的情緒,懂你的奇奇怪怪,對你總是與眾不同時就該明白,這就是喜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