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無語了!
我跟江逸離婚,我到底丟誰的人了?
我出軌了?
還是我賭錢,把家底給輸光了?
我跟我女兒都是我婚姻中的受害者,我大老遠地帶著女兒跑回來,想借娘家的窩暖暖被傷得遍地鱗傷的心臟,我又有什麼錯呢?
一進屋,徐倩一屁股坐到沙發上,翹著二郎腿看我,問:「說吧,你帶你女兒回來,是想在我們這裡住多久的?」
我原本打算好好跟她溝通說話的,但是看到她這樣的態度,我直接回她。
「這是我的娘家,我喜歡住多久都行,礙不了你的事情,也不需要你點頭答應。」
徐倩:「現在我是宋家的女主人,媽已經老了,退休了,管不了家裡的大小事了。宋銘工作忙,掙錢重要,也不愛管家庭這些瑣事。所以現在家頭什麼事情,都是我一個人說了算。」
我看看母親以及大哥,他們感受到我的目光之後,立馬撇開目光看向別處,似乎默認了徐倩說的話。
看他們這樣的態度,我就知道如果要在娘家住,就不得不跟徐倩低頭,說兩句好話了。
「大嫂,這次我跟江逸離婚的事情,你們也是清楚的。
我這不沒辦法了嗎?
才舔著臉皮回來讓你們先幫我一下,等我緩過來了,我立馬.......」
「得了,宋然你也別說其他廢話了。
」
徐倩揚手打斷我的話,一臉的不耐煩,「你在那兒給我們演苦情戲,不就是想讓我們可憐可憐你,給一間房子你們住嗎。
行啊,沒問題。
」
說完,她直接沖宋銘喊:「趕緊滾進房間,把我們昨晚擬好的協議拿出來,給你妹妹看看。
如果她同意了,就讓她們母女住下來,如果不同意就趕緊滾蛋,別再這兒礙眼,招人煩。」
「好。」
宋銘轉身,去拿了一份文件出來,遞給我。
他像是做賊心虛似的,一眼都不敢看我。
我打開他們擬好的合約,看了完之後,臉色突然變得煞白,心裡難受得許久開不了口。
合約上的每一條款項都是針對我跟女兒的:
一:我得每個月向徐倩交兩萬五的生活費。
二:每天,家事我得一個人做,旁人不得插手。
三:晴晴不許哭鬧、頑皮,否則立馬跟我滾蛋。
.......
看完之後,我直接把合約甩到地上,怒目瞪著他們:「如果我身上有那麼多錢的話,我還會舔著臉回來,讓你們這樣羞辱嗎?」
徐倩聲音拔尖喊道:「沒有錢,那你就帶著孩子趕緊滾蛋吧,誰有那個閒錢白養你們。」
我不理會這個野蠻勢力的女人,問母親還有大哥:「是不是我沒有拿出兩萬五,你們就不讓我跟孩子住在這兒?」
母親跟大哥把頭偏過去,抿緊了嘴,不說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