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來,小浩也是因為工作原因認識了小邱,那時候他已經在這個城市生活3年了,前後7年在城市中生活,讓小浩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「城市人」。
他模仿曾經的室友去泡酒吧、點外賣、買昂貴的衣服和電腦,竭盡全力包裝自己。
也因為這種模仿,他內心深處一直覺得小邱愛的不是他,而是他的錢。
所以小浩情緒很不穩定,一些小事總是能觸動他內心深處的自卑,讓他無緣無故爆發,沖女友發脾氣。
小邱性格溫和,從小到大在父母和弟弟的愛護里長大,她不理解男友反覆無常的性格,但是也因為她太單純,看不出男友心理有問題,只是一味地包容他、安慰他。
有這樣一個女朋友,小浩卻不懂得珍惜,女友對他越好,他越覺得自己有本事。
同時,他也就越瞧不起女友,也瞧不起別的男人。
以至於他倆結婚的時候,小浩以自家是農村人必須依照老家習俗為由,逼女友收20萬彩禮錢,然後讓女友一家人全都去農村擺酒,不允許他們在城市宴請親戚朋友。
當時小邱的父母就很不高興,她弟弟更是生氣,懷疑姐夫欺負人。
但小邱答應了這個要求,她以為對小浩好一些就能讓他知恩圖報,做個善良的人,寧願用自己的溫柔善良去安撫他的內心。
然而,婚後小邱就被狠狠地打臉了。
丈夫小浩把他母親接來,說要孝敬母親,給母親養老,但是家裡什麼事都讓妻子做。
小邱覺得很不舒服,她想到自己的母親也是負責做家務,而家裡是母親說了算,她又覺得無所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