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數多了,父母乾脆就提出讓我把工資卡交給他們保管,每個月給我2000塊錢生活費。我自然是不樂意,媽媽又撒潑打滾各種哭鬧,還拿二十多年的養育之恩來綁架我,見識過父母的親情綁架,我只好妥協了。 被父母拿走了工資卡後,我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敢談戀愛交女朋友。
因為自卑,因為抬不起頭。直到遇到了現在的妻子,妻子不嫌棄我補貼父母,反而認為我孝順懂事,覺得我有男人的擔當。 於是,咱倆同居生活的大部分開銷,都是妻子掏錢。我深感愧對妻子,努力工作,工資也水漲船高。
我跟父母要回工資卡,畢竟我談了女朋友,兩個人也快要談婚論嫁了。 可父母不同意,認為我一談戀愛,就會胡亂花錢,還不如留在他們手上,攢著買房。我信以為真,就沒有強勢要回工資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