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自李先生的講述
大家好,我是老李,今年45歲。 25號那天,我開車送女兒去省裡讀大學,看到女兒有一個好的讀書環境,我的心裡有了一絲安慰。 幫她處理好學校的一切事務,再給她留了不少生活費以後,當天我便回家了。
可回家的第二天,我便和陪伴我20年的妻子離婚了。 準確的說,不是陪伴了我20年的妻子,而是我供養了20年的妻子,終於離開了。 當我說出離婚那兩個字眼時,前妻還下意識的以為自己聽錯了,讓我再說一遍。
在得到我堅定的回答之後,妻子難以置信,接著是不同意,開始發脾氣,把兩邊的親戚都叫了過來。 可即使這樣,也依舊沒有人能阻止我和前妻離婚,我意已決,這一天我等了十年了,如果不是因為影響女兒,早在多年前我就辦理了離婚手續。
在和大家講清楚為什麼我能隱忍10年不離婚的理由之前,我想先和大家說說我為什麼要和前妻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