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順父母,自古就是中華民族推崇備至的美德之一,尤其母親辛苦懷胎十月,冒著生命把我們帶到世界上,又有什麼道理不去孝敬她呢?但是,台南卻有一位媽媽向兒子請求扶養費,結果被兒子拒絕,最終還被法官判敗訴,引起一陣討論。
圖片來源:聯合新聞網(示意圖)
根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這位來自台南的謝姓婦女到法庭申訴,表示自己現在因生活無法自理被送到長照中心,但是她的親生兒子,卻對她不聞不問,就算通過別人聯絡上了,也堅持不出面,所以她覺得兒子應該在每個月10號前,給她一筆2.7萬元的扶養費。然而,當她的兒子收到消息後,竟以「從未對他盡過扶養義務」為由,駁回了她的要求。